
年少时读到陶渊明的时候,心里生出过一种近乎天真的想法:一个人走遍千山万水,做过官,见过世面,最后拎着行囊回到乡下,关上门种豆、喝酒、写诗,从容地对这个世界说一句“我不玩了”。误落尘网中,一去三十年。“羁鸟恋旧林,池鱼思故渊”,以前觉得好听,现在再读,就感到扎心了。在外漂泊二三十年的人,钱不多到可以随便花,但也不至于活不下去,眼看就要退休了,或者正好跨过五十岁这个门槛,突然发现,曾经挂在嘴边的“老了回乡种田去”“回去守着老屋过慢日子”,多半成了自己宽慰自己的口头禅。到了中年才知道“天命”这两个字的分量:有些路,只能出去,不能回来。
最难回去的不是地理上的村庄,而是有父母、有炊烟的“家”
鲁迅写《故乡》时站在老屋前,看到瓦楞上的干枯杂草随风晃动,说这房子迟早会换主人。第一次读的时候,我还把它当成小说里的景来理解;后来慢慢领悟到,这其实是一个成年儿子在心里对自己说:这个地方,我再也不能放心地把母亲一个人留在这里了。很多人的老房子也差不多是这样的,屋顶塌了一块,墙皮一层层地掉下来,一开门,冷风裹挟着霉味、尘土迎面而来。墙角的农具已经生锈了,小时候看见父亲扛着镰刀的背影就很清楚。
曾经的母亲站在猪圈边,一边“罗罗罗”地唤,一边笑嘻嘻地算着心里的账,现在猪圈里只剩下了一层厚厚的蜘蛛网。等到父母相继去世之后,老房子不是被卖掉,就是上锁后交给风雨去一点点拆散;自留地要么被别人占了,要么就荒成了杂草丛生的地方。偶尔会回去整理一下,站不了多久就想走了,因为每样东西都能勾起一段回忆,回忆多了人就撑不住了。
房子还在,但是人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
一起在河沟里摸鱼、在田埂上打闹的小伙伴们,现在很少有人留在村里了,大多都漂泊到了各个城市:在南方的工厂里上夜班,在北方的工地上过年,在一个小城开起了小店。难得回一次家,他们就在镇上的一家饭馆里碰面了,嘴上说得好多年没见了,其实坐在一起之后话题就只有那么几句寒暄的话,剩下的时间都被手机屏幕占满了。
鲁迅和闰土见面了,对方叫他“老爷”,这样的隔阂放到今天,大概就是一句拘谨的“哎呀你回来了”“你在哪儿发财呢”,说完两人就都笑了,但是不知道该往哪儿继续。亲戚更是这样,平时很少来往,节日的时候突然登门拜访,总觉得双方都很尴尬。有些远房亲戚去世了也不一定有人专门告诉你——大家都心里有数,在外面打拼不容易,多一条消息对谁都不好。等到七大姑八大姨都相继离开后,曾经熟悉的一圈人,像四处飞散的鸟儿一样。唐朝的贺知章八十多岁回到家乡,儿童们见了都不认识他,笑着问客人从哪里来?如果他说一句“我是本村人”,孩子们大概也会只是礼貌地点头。你回去之后,可能连一个小名都叫不出的小辈,可以证明你是这里的人的,就只剩下一口不太标准但是没有变味的乡音了。
人情逐渐变淡的同时,故乡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
鲁迅说“其实地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”,但是现在,很多小时候踩出来的土路、泥路,早已被水泥公路、柏油大道所代替。曾经要翻过的小山坡,现在已经变成了平地;通向县城的小路也被一条条宽阔的公路所代替。很多村庄直接整体拆迁,变成了带路牌的小区,原来的巷子消失了,牌子上写着“XX家园”、“XX花苑”,楼里住着大半外地人。
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在楼下走了一圈,别人只当你是来看房的客人,哪里会想到,你脚下每一寸土地上,都埋藏着你的童年以及你祖辈的足迹。有时候我自己也会想,假如真的有搬回这样的“故乡”的机会,我能适应吗?答案一般都不太好。待习惯了城里的电梯、外卖、社保之后,虽然离土地很远,但在另一种秩序中也扎下了根;回到农村之后,空气好,星星多,心情舒畅几天之后,随之而来的就是医疗、收入、人与人之间的种种不便。人和地方如果分开时间太长,再硬着头皮重新磨合,两边都不好。
我们这一代人大多都是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
身份证上写的是“农”,但是生活却被逼着离开土地:上学要去县城,工作要去更大的城市,结婚生子,孩子也必须待在有学校、有医院的地方。最初总是对自己说:再坚持几年,攒够钱了,就回去建个小院,种几棵树,养条狗。后来发现,“再熬几年”永远是条没有终点的路,父母已经等不及你“功成身退”,先一步走了。等到五十岁左右的时候,才明白,“衣锦还乡”、“归隐田园”,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都只是一种想象中的剧本,现实当中更多的是能够在县城里安顿下来就很不错了,如果安顿不下来的话,就继续到各个城市打工,直到干不动了,由儿女看着,搬到哪里去。有人跟着子女去到哪里,哪里就是他们的安家之所;有人宁可待在熟悉的打工城市,在终点线附近再跑上几步。回到那个有老屋、有大槐树的“原乡”,不管做哪种选择,都已经不太现实了。
慢慢的,对于“回乡”这件事我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
年轻的时候总是把“故乡”想得非常美好,以为只要回到那里,一切都可以回到最初的样子。现在更愿意承认的是: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,承认这一点本身就是一种成年人的清醒。回不去的就让它安静地呆在记忆里,不要故意去翻找,也不要刻意去遗忘;一年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回去看看,打扫一下坟墓,围着老房子、老地头走一走,难受一会儿,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生活中,把眼前的日子过得踏踏实实。
真正守得住的“故乡”,可能已经不是一块具体的土地了,而是在你身上的那一口家乡口音,在饭桌上那几道必须用家乡做法做的菜,在你教给孩子的一些老话、老故事。到了人生的下半段,在某个黄昏时分站在县城的高楼之上,望着一朵云慢慢飘过自己成长的地方,轻轻地说一句“那儿,我曾经待过”,也是一种圆满。古人云,“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”,人和人之间,也许总归要学着相互忘记。但是又有谁可以真正做到忘记呢?但是从此以后,一望二三里炊烟、星光都更多地留在心里,而不再留在脚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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